潤宇消防設備內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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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一女子因無聊“想知道放火的感覺”在公園點火,獲刑3年2個月

蜀黍一直強調

不要玩火!

不要玩火!

不要玩火!

但有些人偏就不聽

硬是要玩火

結果把自己送進了監(jiān)獄



2017年10月7日傍晚

岳某在白云區(qū)白云湖公園的

一個小山丘上

用打火機點燃堆放在

小山丘草地上的綠化垃圾

在風勢作用下致該處發(fā)生大火


(圖文無關)


點火后,岳某沒有離開現(xiàn)場

也沒有采取措施撲滅火勢

僅是在旁觀看

火勢被公園巡邏人員撲滅

民警抵達后,在現(xiàn)場抓獲了岳某


法庭上

被告人岳某表示其是因為無聊

想知道放火的感覺

見公園內堆放有枯枝枯葉可點燃

于是就點火了



3月29日,白云法院經審查認為,被告人岳某無視國家法律,放火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,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。

鑒于被告人岳某曾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于同年4月9日刑滿釋放,在執(zhí)行完畢后五年以內,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,是累犯,應當從重處罰。

被告人岳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,可從輕處罰。故判決被告人岳某犯放火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。


無獨有偶,2016年8月11日22時許

廣州一女子郭某因感情和金錢糾紛

與蘇某產生矛盾

兩人相約見面解決矛盾

但蘇某未按約前來

電話不接,信息也不回

蘇某位于廣州市白云區(qū)的家中也找不到人


一氣之下

郭某打爛蘇某家的門窗玻璃

用打火機點燃

病歷本、外套等物品放火燒屋

后被鄰居發(fā)現(xiàn)而將火撲滅


被告人郭某以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,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。犯罪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以從輕處罰。

3月法29日,廣州市白云區(qū)法院根據(jù)全案的性質、情節(jié)、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認罪態(tài)度、悔罪表現(xiàn),判決被告人郭某犯放火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三年。


蜀黍想說

無聊、憤怒都不是你放火的理由!

春季風干物燥,是火災的高發(fā)期

大家務必要將防火放在第一位!

清明將近

大家在祭祀的時候可要多加小心!



清明防火安全小常識

1、祭祀掃墓時,應盡量清理燃燒點周圍的枯枝落葉等可燃物,在事先圈定好的地點或自帶燒紙桶中燒紙。待燒完紙錢后,要將燃灰清理干凈方可離去,以免死灰復燃。

2、切忌亂扔煙頭。春天天氣干燥,山林中遍地是枯枝落葉,一點兒火星就可能引起火災,因此不要留煙頭火種。

3、嚴禁在小區(qū)內的草坪上、燃氣管道旁、高壓線下、汽車旁、化糞池邊、蘆葦草垛及工地、工棚附近焚香燒紙,燃放煙花爆竹,防止因燃氣泄漏或引燃沼氣而發(fā)生爆燃。

4、自行駕車前往墓地掃墓時,莫將車輛停放在消防車道上,保證消防車道的暢通。

5、防止兒童玩火,教育孩子不要隨意玩火。

6、祭掃最好到指定地點燒紙、焚香、放炮。

7、推行文明掃墓,提倡無煙祭祀。

8、一旦突遇火災,要保持鎮(zhèn)靜,及時撥打119或110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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